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对2023 年关联方日常发生额度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新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对业务发展和经营提升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本意见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