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临2023-033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
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临2023-034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