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3年9月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9月12日上市流通。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097.50万股变更为6,116.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97.50万元增加至6,116.00万元。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将《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三条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于2022年5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 第三条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于2022年5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97.50万股,于2022年10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上市。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97.50万股,于2022年10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8.50万股,于2023年9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97.5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16.00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097.50万股,每股壹元,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116.00万股,每股壹元,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 年 10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已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人员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0月)。特此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