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锋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7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和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六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推举罗玉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议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3)。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