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监事会提醒管理层密切关注宏观形势变化,对各项资产和业务审慎评估可收回金额,关注潜在风险。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 股权激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到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