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牟欣先生、监事杨继业先生委托监事王录堂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合计可履行监事权利义务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未发现参与《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增加融资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新增委托贷款并授权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