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谷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与通讯方式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雷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11人。董事陈波、曾鹏恺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惠同新材: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审查,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张冶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