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943 开开 B 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8 月 16 日上午在
上海市海防路 429 弄 100 号 1 号楼四楼(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报告厅)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42 人,代表股份 71,383,3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759%,其中:A 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36 人,代表股份 71,206,542 股;B 股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 176,811 股。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盛佩英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同意郑著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71,383,353 71,383,275 0 78 99.9999%
A 股股东 71,206,542 71,206,464 0 78 99.9999%
B 股股东 176,811 176,811 0 0 100.0000%
(二)《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71,383,353 71,383,275 0 78 99.9999%
A 股股东 71,206,542 71,206,464 0 78 99.9999%
B 股股东 176,811 176,811 0 0 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经上海市润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史轶华、蒋凯佳律师见证并出具上
海市润言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2012>沪润律项字第 180 号)。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资料
2、经与会董事签字的 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