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月强先生召集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此次根据业务量变动,适度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充分利用
关联方优势资源、巩固和开拓市场空间、增强公司持续运营能力,具有积极影响和重要意义,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日常运营及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此次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调整,符合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利润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