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垒知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5债券代码:127062 债券简称:垒知转债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高性能混凝土添加剂工程”项目的建设完工时间延长至2024年4月30日。除建设完工时间调整外,上述募投项目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409号《关于核准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发行3,963,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3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839,448.1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0,460,551.8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361Z0027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 总投资 | 拟投入 募集资金 | 累计投入金额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 | 重庆建研科之杰建材有限公司外加剂建设项目 | 10,000.00 | 5,934.00 | 3,951.51 | 已结项 |
2 | 高性能混凝土添加剂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12,500.00 | 10,166.00 | 5,778.38 | 已结项 |
3 | 高性能混凝土添加剂工程 | 32,986.00 | 8,615.00 | 1,731.81 | 6,883.19 |
4 | 年产12.9万吨高效混凝土添加剂和6万吨泵送剂技改项目 | 4,991.00 | 4,046.00 | 4,050.82 | 已结项 |
5 | 补充外加剂业务流动资金 | 12,119.00 | 10,285.06 | 10,291.43 | - |
合 计 | 72,596.00 | 39,046.06 | 25,803.95 |
注: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046.06万元,少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因此根据募集资金净额对“补充外加剂业务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
三、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高性能混凝土添加剂工程”实际建设进度与预期目标存在差距,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完工时间进行延期调整,调整后的建设完工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除建设完工时间调整外,上述募投项目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为推动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结合行业生产技术革新及公司生产经营现状,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中的“高性能混凝土添加剂工程”项目的产线设计进行技术优化调整。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经审慎论证,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完工时间延长至2024年4月30日。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建设完工时间调整,募投项目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
后续,公司将加快推进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调整后的时间实施完成募投项目建设。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截至2023年9月30日,募投项目“高性能混凝土添加剂工程”的实际建设进度与预期目标存在差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调整了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对“高性能混凝土添加剂工程”募投项目的建设完工时间进行延期调整,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五、审批程序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高性能混凝土添加剂工程”项目的建设完工时间延长至2024年4月30日。除建设完工时间调整外,上述募投项目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工完工时间进行延期调整,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该调整事项履行了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建设完工时间调整,募投项目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垒知集团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