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派格”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威派格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2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2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53.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BJAA190019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入进度 |
新建城市智慧供水关键设备厂房项目
46,202.69 29,400.00 19,086.76 64.92%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600.00 12,253.68 12,253.68 100.00%
58,802.69 41,653.68 31,340.44 /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概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同时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多种因素,经公司研究后,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决定对募投项目中“新建城市智慧供水关键设备厂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进行延期调整,由2023年11月延后至2024年11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新建城市智慧供水关键设备厂房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9,400.00万元,由公司具体实施,主要为丰富公司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巩固公司在智慧水务领域的先发优势和现有优势产品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影响力和市场价值。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次募投项目中“新建城市智慧供水关键设备厂房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
64.92%。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新建城市智慧供水关键设备厂房项目”的整体建设期正逢全球公共卫生事件持续阶段,现场施工建设、材料设备供应和运输等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后续设备优化调试进度均有所延缓;另一方面,为满足工厂智能化、数字化的改革需求,公司对采用新技术开展智能化产线、信息系统的应用建设力求谨慎、全面,造成方案论证周期变长,系统联调、设备优化的工作量持续增加,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仍需向后调整。结合目前市场环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以及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经审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期至2024年11月。
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进一步强化与项目相关建设任务的协调,实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保障募投项目能够按期完成。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延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新建城市智慧供水关键设备厂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由2023年11月延长至2024年11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威派格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钟 俊 张星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