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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科股份: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8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毛宇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毛宇萍女士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毛宇萍女士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毛宇萍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毛宇萍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秦超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秦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屺亭街道永盛路8号帝科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0-87825727

传真:0510-87129111邮箱:ir@dkem.cn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

秦超,男,198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专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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