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修订《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前述修订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好的调动核心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考核指标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长远发展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修订。(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此页无正文,为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夏朝阳 战淑萍 成 波 屈文洲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