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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8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0月27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新钢股份2023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与欧冶云商下属子公司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总体政策,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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