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末财务状况以及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董事:
康青山 王亮 赵根 刘靖 王欣 易凌杰 徐爽 张宝林 鲜文铎
监事:
葛岚 刘玉杰 谭龙龙
高级管理人员:
康青山 易凌杰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