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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8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0月27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新钢股份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设立ESG管理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对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为持续提升公司物流管理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江西欧冶新钢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最终工商注册为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终止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

因自身发展战略、外部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为统筹安排新钢股份所属控股子公司江西新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董事会同意终止筹划新华新材分拆上市。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董事会同意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定于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00,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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