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1号厂房1楼董办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兆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因工作原因,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由于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年报及内控审计费用9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