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1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郏静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