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购买责任险。
二、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2,500万美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责任险购买的相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根据《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