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编号:
临2023-038号)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电力采购、销售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重要环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