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3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次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审议结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玉生
靳 明
陆幼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