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关于签订岗位聘任(任职)协议书、经营业绩责任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管理层签订2023-2024年岗位聘任(任职)协议书、2023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作用,更好的体现权、责、利的一致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与管理层签订2023-2024年岗位聘任(任职)协议书、2023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独立董事:王运敏、郑建明、唐祺松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