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
本次调整的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是在公平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
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要求,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
穆炯 祝梅红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