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826 证券简称:盖世食品 公告编号:2023-081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一)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有关的资料;
(二)阻挠审计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五)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书或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六)打击报复审计工作人员和检举人的。
上述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审计人员,公司应视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予批评、纪律处分,并有权依法追究其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造成审计报告严重失真的;
(四)泄露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