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决策程序,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经董事会选举,公司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 主任委员(召集人) | 委员 |
审计委员会 | 杨英锦(独立董事) | 杨波(独立董事)、王盼盼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杨英锦(独立董事) | 杨波(独立董事)、杨懿 |
提名委员会 | 杨波(独立董事) | 杨英锦(独立董事)、曲炳壮 |
战略委员会 | 盖泉泓 | YING JING、尹伟 |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制定情况
为规范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以及《关于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08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08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085)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086)。
四、备查文件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