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665 证券简称:科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3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审议。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的,表决方式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战略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采取通讯表决(包括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形式)的方式召开会议。战略委员会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的,表决方式为通讯表决,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十六条 投资评审小组成员可以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战略委员会会议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二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相关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