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3,000万股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4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433.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15日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15Z0051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6,433.58万元,低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26,828.60万元,公司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 | 高性能阻燃棚布及密封材料生产项目 | 34,619.00 | 21,245.41 | 14,433.58 |
2 | 厂区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5,583.19 | 5,583.19 | 2,000.00 |
40,202.19 | 26,828.60 | 16,433.58 |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1、《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