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
转让股份计划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转让计划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电力”)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的股份转让,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
?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615,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
? 本次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时间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国家电投集团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上海电力股份不超过3,615,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一、股份转让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 3,615,600 | 0.13% |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615,600股 |
上述股份转让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股份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1、转让原因: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 年发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其配套通知要求(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只可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权益类不再属于许可范围),须于近期退出持有的权益类有价证券。
2、转让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3、转让方式:大宗交易。
4、转让数量及转让期间: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时间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国家电投集团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上海电力股份不超过3,615,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计划存在转让时间、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251,588,074 | 44.43%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和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363,292,165 | 12.90%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3,615,600 | 0.13%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
合计 | 1,618,495,839 | 57.46% | — |
3、本次转让为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的股份转让,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转让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