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27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沈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选举沈颖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23年10月27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912,081股,占公司股本的
2.3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职工代表签字的《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