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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8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3-070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全体董事共同推举黄源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已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黄源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已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黄源浩先生(主任委员)、肖振中先生、陈彬先生;2.审计委员会:陈淡敏女士(主任委员)、傅愉(Fu Yu)先生、周广大先生;3.提名委员会:傅愉(Fu Yu)先生(主任委员)、黄源浩先生、徐雪妙女士;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淡敏女士(主任委员)、黄源浩先生、徐雪妙女士。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源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首席技术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肖振中先生为公司首席技术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彬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江隆业先生、闫敏先生、梅小露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

靳尚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靳尚女士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靳尚女士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管贞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董事会同意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具体以公司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为准。关联董事黄源浩先生、肖振中先生、陈彬先生、江隆业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9)。

(十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新增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从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的角度出发,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资源合理配置,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实施内容,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募投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奥比中光(广东顺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上述新增的实施主体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同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了更好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公司编制了《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的变更,公司编制了《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安全、高效的运用,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公司编制了《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编制了《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

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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