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3-074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现就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修订内容
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封面 | — | 1、更新了公司注册地址信息; 2、增加“修订稿”表述; 3、更新落款日期。 |
公司声明 | — | 更新了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
重大事项提示 | — | 更新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
根据主管部门备案情况明确募投项目名称 | ||
释义 | — | 增加“修订稿”表述 |
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要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更新了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邮政编码、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更新了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最新情况 | |
六、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更新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 |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根据主管部门备案情况明确募投项目名称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运用方向之“(一)机器人视觉产业技术中台建设项目”之“4、项目实施主体与投资情况” | 增加了奥比中光(广东顺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运用方向之“(一)机器人视觉产业技术中台建设项目”之“5、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 | 更新了募投项目已完成备案手续、环评批复情况 |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运用方向之“(二)3D视觉感知产业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之“4、项目实施主体与投资情况” | 增加了奥比中光(广东顺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运用方向之“(二)3D
视觉感知产业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之“5、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
更新了募投项目已完成备案手续、环评批复情况 | ||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修改情况,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和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之“(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股东结构的影响” | 更新了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最新情况 |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之“(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风险”之“1、审批风险” | 更新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
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修订内容
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内容 |
封面 | — | 1、增加了“修订稿”的表述; 2、更新了落款日期。 |
前言 | — | 增加了“修订稿”的表述 |
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 (二)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 | 更新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
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 (三)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 | 更新了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最新情况 |
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内容 |
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之“1、关于第九条‘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 ||
(五)本次发行程序合法合规 | 更新了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 |
六、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 | — | 更新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
三、《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修订内容
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封面 | — | 1、增加了“修订稿”的表述; 2、更新了落款日期。 |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 | 根据主管部门备案情况明确募投项目名称 |
二、项目方案概述及可行性分析 | (一)机器人视觉产业技术中台建设项目之“4、项目实施主体与投资情况” | 增加了奥比中光(广东顺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
(一)机器人视觉产业技术中台建设项目之“5、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 | 更新了募投项目已完成备案手续、环评批复情况 | |
(二)3D视觉感知产业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之“4、项目实施主体与投资情况” | 增加了奥比中光(广东顺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 |
(二)3D视觉感知产业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之“5、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 | 更新了募投项目已完成备案手续、环评批复情况 |
四、《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修订内容
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内容 |
标题 | — | 增加“修订稿”的表述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方案 | — | 根据主管部门备案情况明确募投项目名称 |
(一)机器人视觉产业技术中台建设项目之“4、项目实施主体与投资情况” | 增加了奥比中光(广东顺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 |
(一)机器人视觉产业技术中台建设项目之“5、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 | 更新了募投项目已完成备案手续、环评批复情况 |
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内容 |
备案事项” | ||
(二)3D视觉感知产业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之“4、项目实施主体与投资情况” | 增加了奥比中光(广东顺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 |
(二)3D视觉感知产业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之“5、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 | 更新了募投项目已完成备案手续、环评批复情况 |
除上述主要修改外,本次修订还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关文件的部分文字表述进行了微调,其他重要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修订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