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热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