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3-061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产业投资基金经营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基本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产业投资基金经营期限的议案》,公司同意将辽宁新兴文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辽宁基金”)经营期限延长3年,期限至2026年12月8日。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文化产业基金的议案》,公司通过控股二级子公司辽宁华盖安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盖安泰”,公司控股60%)参与投资辽宁基金,辽宁基金规模为1.9亿元,华盖安泰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份额10,000万元,出资比例52.63%。
2、2017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辽宁华盖安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公司通过全资一级子公司常州远东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受让华盖安泰40%少数股东权益,交易完成后,华泰安泰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华泰安泰认缴辽宁基金份额10,000万元,持有辽宁基金52.63%的股权。
3、2019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五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新兴文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内部转让的议案》,华盖安泰将持有的10,000万元辽宁基金财产份额转让给常州远东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全资一级子公司常州远东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认缴辽
宁基金份额10,000万元,持有辽宁基金52.63%的股权。
4、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新兴文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分合伙人变更的议案》,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作为辽宁基金合伙人之一,根据辽宁省财政厅红头文件指示,将其持股的辽宁基金转为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由其子公司辽宁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基金。交易完成后,辽宁基金原有限合伙人之一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变更为辽宁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5、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产业投资基金经营期限的议案》,鉴于辽宁基金经营期限将于2023年12月8日到期,且辽宁基金的投资项目尚需要时间完成后续退出工作,公司同意辽宁基金经营期限延长3年,期限至2026年12月8日。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二、 产业投资基金的情况
1、基金名称:辽宁新兴文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资本(认缴出资份额):人民币19,000万元
4、执行事务合伙人:北国华盖(辽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成立日期:2016年12月9日
7、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8、合伙人结构: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合伙人类别 |
北国华盖(辽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 | 1.05 | 普通合伙人 |
常州远东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52.63 | 有限合伙人 |
沈阳金融中心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 | 5.26 | 有限合伙人 |
辽宁北国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2,800.00 | 14.74 | 有限合伙人 |
辽宁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 | 26.32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19,000.00 | 100.00 |
9、对外投资情况:自基金设立至今,已完成13个项目投资,其中5个项目已完成退出,8个项目未退出。累计投资总额为18,156.13万元,已退出项目总金额7,321万元。
三、 产业投资基金延长经营期限情况
鉴于辽宁基金经营期限将于2023年12月8日到期,且辽宁基金的投资项目尚需要时间完成后续退出工作,基金管理人北国华盖(辽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全体合伙人提议,将基金经营期限延长3年,期限至2026年12月8日。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四、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产业投资基金经营期限事项符合基金经营运作及项目投资的需要,不会改变产业投资基金其他各项安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备案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