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原预约披露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公司根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备工作进展,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决定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变更为2023年10月28日。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3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