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9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在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98号尊宝大厦金尊2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3日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陈奕女士、查伟强先生、张琦先生,独立董事范宏先生、林素燕女士、李海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王世杰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拟终止 “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并在上述超募项目终止后,将其剩余超募资金中的15,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部分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红力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45在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98号尊宝大厦金尊2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