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90 证券简称:联迪信息 公告编号:2023-050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3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品和服务的;
(九) 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五章 关联交易违规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关联交易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 未签署相关协议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二) 未经相关权力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审核、批准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三) 无定价依据或有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四) 未及时通报而导致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滞后的;
(五) 中国证监会、其他主管部门所禁止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一旦发生上述违规情况,公司董事会将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如下处分:
(一) 公司内通报批评;
(二) 警告,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三) 调离原工作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 经济处罚;
(五) 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存在冲突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