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90 证券简称:联迪信息 公告编号:2023-047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3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告,并在公告中简要说明议案内容。董事会决议涉及北京证券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应当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在决议公告之前,与会董事和会议列席人员、记录和服务人员等负有对决议内容保密的义务。第四十一条 会议档案的保存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会议音像资料、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董事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10年。
第七章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第四十二条 董事长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在以后的董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本规则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规则的有关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及时修订本规则。
第四十五条 本规则所称“内”、“以上”,都含本数;“过”、“超过”,都不含本数。
第四十六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