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以邮件、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余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
(1)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江阴热电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向持股50%的合营企业江阴热电有限公司增资,本
次增资价格为1元/股,由江阴热电2名股东华光环能和江阴电力按各自持股50%进行同比例现金增资,其中华光环能增资不超过28,459万元,增资后,双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本次增资资金拟用于:(1)江阴热电向控股子公司江阴周北热电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投资建设周北抽改背项目;(2)江阴热电认缴中煤沿海南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用于投资建设通州湾煤电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江阴热电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