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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环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8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江阴热电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向持股50%的合营企业江阴热电有限公司增资,本次增资价格为1元/股,由江阴热电2名股东华光环能和江阴电力按各自持股50%进行同比例现金增资,其中华光环能增资不超过28,459万元,增资后,双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本次增资资金拟用于:(1)江阴热电向控股子公司江阴周北热电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投资建设周北抽改背项目;(2)江阴热电认缴中煤沿海南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用于投资建设通州湾煤电项目。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江阴热电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联董事蒋志坚回避表决,公司其余董事均同意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本议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提议于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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