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058 证券简称:华洋赛车 公告编号:2023-094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妥善保存。第二十八条 与会董事应当代表其本人和委托其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进行签字确认。董事对会议记录、会议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第二十九条 董事长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在以后的董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第三十条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会议录音资料(如有)、表决票、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董事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十年。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则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相抵触的部分,依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执行。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依据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时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订并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