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642 证券简称:通易航天 公告编号:2023-058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的制定于2023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五十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审计部责令其限期改正:
1、拒绝或拖延提供、隐匿、谎报有关文件,凭证、账簿、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5、打击报复、诬告陷害举报人、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他人员的。
拒不改正的报请董事会,由董事会依照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记过、辞退,如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没有规定或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