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及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本情况: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该申请于2023年3月2日被受理。本次变更前,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拟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变更前,签字会计师为张琼、丁景玉,现拟变更为李振、程寿山。
变更事由: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变更2023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经第七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