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10月23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佳倩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