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我们仔细核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实施及决策程序,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内容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属于日常经营所需。交易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所有议案的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我们同意上述所有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