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江苏新苏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0.00%股权、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51.00%股权、新益港(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部门授权或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取得前述授权或批准及具体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