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0月22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梁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季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季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