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50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胜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本次终止及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8)。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