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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矩技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7

证券代码:836208 证券简称:青矩技术 公告编号:2023-095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二十七条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须具备以下素质:

(一)对公司有全面了解,并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前景有深刻的了解;

(二)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五)准确掌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程序。

第二十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以适当方式对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各分子公司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的其他职部门、各分、子公司、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并主动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三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应当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并借助互联网等快捷手段,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第三十一条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当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二)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交流内容;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追究情况(如有);

(四)其他内容。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生效并实施。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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