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5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各项议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