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433 证券简称:大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6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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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并记录下列事项;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独立董事的姓名;
(三)审议议案;
(四)表决方式及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者无法发表意见的,相关独立董事应当明确说明理由。
第十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的修改需经董事会批准,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